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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华集团夏季工作服采购项目 CQFH-CGJH-2026-042-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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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飞华集团夏季工作服采购项目 CQFH-CGJH-2026-042-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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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6-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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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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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品信息序号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1夏季工作服(防静电)见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夏季工作服询价比选文件中要求套2夏季工作服(防静电+防酸碱)见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夏季工作服询价比选文件中要求套二、项目说明1、请务必详细仔细阅读附件“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夏季工作服询价比选文件”中的要求。2、本次竞选不提供纸质报价,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2日10时00分。在隆道平台上递交/上传竞选文件,并线下至少寄送样衣至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处。3、若竞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比选人未实际收到样衣,将视为未提供样衣,报价报价无效。4、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选人如需踏勘,可与比选人联系后自行踏勘,费用及安全自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须知,致供应商,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报价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本次采购项目最终采购合同的签署单位可能是以下单位中的一个或多个: 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飞华集团”)、重庆华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渝”,飞华子公司)、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恩力吉”,飞华子公司)、重庆华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颐”,飞华分公司)、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简称“林德化医”,飞华子公司)。具体以采购清单中的分项说明为准。如有异议,请报价前提出意见。 2、报价内容、交货期等需在报价单逐项注明 质保期 质保期为开箱验收合格次日起一年(不含耗材) ,特殊产品满足我方质保期要求的需在报价时注明。 3、付款要求为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金10%。 4、合同条款 在报价文件中如未对合同草本提出异议和偏差,视为同意合同草本条款。 5、交货地点:重庆飞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仓库,车板交货。 6、买方在实际购买时有权选择单项或多项或整单订货,卖方不能因为买方不选择整单订货而上调价格。 7、本公司将依据内部管理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8、采购清单中没有注明厂家或品牌要求的,必须保证货物质量,不能是小厂的产品,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注明选定的厂家或品牌。 注明品牌的货物必须为原厂正品,有正规的售后服务,必要时,我们会进行货物的来源追溯,并保留追偿权力。四、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钊联系电话:18*********电子邮箱:********@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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