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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沙社区新沙路道路通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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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新沙社区新沙路道路通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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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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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2026年新沙社区新沙路道路通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TDL20260000662、项目名称:2026年新沙社区新沙路道路通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23.384255万元4、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应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应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应答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3.参与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5.参与本项目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8.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应答无效处理)。10.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应答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3)只有被采购单位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应答。 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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