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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6年胜利油田高压自封衬套框架公开招标方案26903153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6年胜利油田高压自封衬套框架公开招标方案26903153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6-07-08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6年胜利油田高压自封衬套框架公开招标方案26903153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胜利油田高压自封衬套框架公开招标方案26903153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招标编号:NWZ260630-4011-127503)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胜利油田高压自封衬套框架公开招标方案26903153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高压自封衬套\Φ114 370℃ 25MPa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投标。通过现场复核查验(如需)至少同时具备:自有设备(主要生产检验设备发票或转资凭证)、自有人员(满足本标段生产检验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1份与标的物相关的国内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同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36个月(或1095天)至开标日前2个月(或60天)之间。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6〕7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见附件)。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如下书面承诺:“我方承诺,对本次投标所报价格的所有物料均具备保障供应的能力。在框架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拒绝供货、延迟交货,或交付的物资经认定属于A类不合格物资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在本期框架协议项下的剩余供货份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6月25日15时0分







2026年7月13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如采用保险、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入围)后请尽快在电招系统支付中标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预收款。

2.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为避免遗漏请尽量在平台中“提问模块”进行提问。

3.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并引用。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投标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解释,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对投标报价被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缪凌静



联系人:



华扬









电   话:



0546-8552272



电   话:



023-8893029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huay@









招标文件



2026





7





8















附件:NWZ260630-4011-12750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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