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翔瀚询比(服务)2026-011号
兴海县曲什安镇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兴海县曲什安镇排水设施完善工程(设计)
1.2采购人:兴海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3代理机构:青海翔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预算内和江苏援建资金。
1.5采购金额:78.00万元(其中包一:66万元,包二:5万元,包三:7万元)
1.6项目概括: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为2.55亩。
1)新建污水处理站包括:综合设备用房1座(含粗格栅、细格栅、提升泵、调节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氯间、在线检测用房);综合服务用房1座(含污泥脱水间、清洗间、鼓风机房、变配电室、中控室、管理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15.23㎡;400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套;日处理总量为800m³。围墙、大门、道路、箱式变压器、柴发机组以及配套的工艺、电气、自控、给排水、采暖等。
2)配套设施
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700m,管径DN300。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260m,管径DN400。配套建设给水管网950m,管DN100。
配套建设高压线路1050m,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
1.7中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并完成审查。
2.2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兴海县曲什安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包一: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包二: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供配电工程设计丙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包三:供应商须具备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包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需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包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需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包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需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
(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应全面、完整、清晰,或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其他要求:(1)供应商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询比资格;(2)(经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