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 2023-2025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惩戒对象否决性惩戒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7月 8日 22时 00分至 2026年 7月 13日 22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ov
.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ov.
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
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7月 29日 09时 3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
市)”(http://./)不予受理。
5.3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
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5.4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
/)。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
询电话:0353-3333133。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7月 29日 09时 30分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
//.cn/)网上开标。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
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ov.
cn/)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