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7-09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波慈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江北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主要招标需求序号招标内容具体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1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或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本合同终止。采购人根据第一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双方同意后可续订下一轮合同。合同最多续约一次。200万元/年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3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要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为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取消成交资格。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7月9 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6 年7月17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 6.4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服务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4-87592921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慈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滨湖环路77号联 系 人:王工电  话:15906561064  下载采购文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