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026年阳高县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劣迹。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 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color="#000000">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