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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曲港5标装载机租赁招标公告采购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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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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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曲港5标装载机租赁招标公告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装载机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装载机租赁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装载机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曲港高速二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线全长85.013km,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0m。我部承建路基段:K145+101-K161+380段共16.37Km,路面段落:K145+793-K162+640段共16.847Km,其中路基包括一个互通区、一个服务区,分别是黄骅北枢纽互通、南大港服务区;路面包括两个互通区、一个服务区,分别是黄骅北枢纽互通、南大港服务区、南大港互通,路基段共计19座桥梁,其中主线桥3709m/14座,匝道桥594.52m/4座,天桥105m/1座;涵洞30道,通道11道,圆管涵21道,钢制波纹管4道,管线交叉12道,灌溉套管6道。暂定合同工期24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预计租赁设备数量
预计进场时间
预计退场时间
计量方式
预计工程量
备注
1
装载机
50型
7台(2台新能源)
2026年8月
2027年7月
吨
575272
水稳成品料
2
装载机
50型
3台(1台新能源)
2026年9月
2027年7月
吨
248702
沥青成品料
2.2.1 使用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大港马营村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曲港高速5标项目水稳、沥青拌合站。
2.2.2 技术规格:要求设备、人员证件资料齐全,操作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每台设备需加装倒车雷达且设备出厂年限不超5年;水稳拌合站需配备装载机7台,要求7台中2台为新能源设备;沥青拌合站需配备装载机3台,要求3台中1台为新能源设备,总计3台新能源(油电混合),投标方应自行安装不小于400KW的充电桩至少两台(充电桩线路、设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安装),剩余7台要求为国IV排放标准且需办理环保标识牌,满足当地环保要求;每台装载机配备双班操作人员,管理人员配备至少1人,维修工至少配备2人。
2.2.3 交货期:2026年8月-2027年7月(暂定期限),具体以招标方实际施工时间为准,投标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招标方违约金及增加任何费用。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7日内,将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投入使用。
2.2.4 人员要求:每台装载机配备双班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需有操作证,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需配备一名常驻现场装载机管理人员及两名修理工,负责装载机进出场、调度、日常维修保养等。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等费用包含在装载机租赁费用中。
2.2.5 费用承担:设备进出场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可为投标方招用的操作人员及维修管理人员提供食宿条件,住宿费、伙食费、生活用品(投标方自行准备并承担相应费用 )及生活用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装载机充电使用电费由招标方承担;维修保养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燃油由招标方承担(合理消耗量为15L/小时,招标方根据运转记录核算确定超出合理消耗量产生的燃油费由投标方承担)。
2.2.6 其他要求:跨年度施工(冬修)期间(预计不超4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招标方施工现场决定,投标方不得因冬休时间引起的设备闲置向招标方增加费用,机械设备未使用期间不予计算租赁期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报停通知单为准。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正常施工所需装载机数量(水稳站7台+沥青站3台),不得随意增减装载机数量,装载机数量增减需经招标方同意,需提供备用装载机,保证水稳、沥青拌合站正常运转。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管理,按需提供运转记录、维保记录,并积极配合招标方安全巡检;投标方提供的新能源装载机必须保证不工作时立马进行充电,工作时优先使用纯电模式工作。
要求出租设备附带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行驶证、车辆照片等资料,若非自有设备则必须提供委托经营协议书或授权委托;设备需安装倒车雷达、蜂鸣器等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6 时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 16 时(8天)(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7 月17日 14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SCFA00000103148六公司曲港5标装载机租赁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6年7月 17日 14 时前发至邮箱:695176277@,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SCFA00000103148曲港5标装载机租赁标书款”)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610017200150525004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7 月29 日 17 时 00 分(12天),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30000.00元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银行转账)
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经理部装载机租赁
具体要求:
(1)电子保函
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
(2)保证金(银行转账)
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
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610017200150525004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银行行号:105791000258
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形式: / 。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甲乙双方每月 10 日核对结算数量,结算数量以拌合成品料出料过磅且经双方签认的数量为依据,甲方据此给乙方办理结算,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5 %(其中30天内支付70%款项、60天内支付25 %款项,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退还)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在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退还;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等;
其他形式:_/_。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举报电话: 18717408436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联系信息:
14.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部大道企业壹号公园29栋中交二公局六公司
联系人:王凤娇
联系电话:18809266898
电子邮箱: 695176277@
招标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北尚庄村
邮政编码:061100
联系人:贺伟伟
联系电话:15202468169
电子邮件:2505451874@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租赁数量数量税率单位 1 轮胎装载机 2.0-3.0m3 5000-6000kg 普通 水稳拌合站用装载机 7 575272 9% 吨 2 轮胎装载机 2.0-3.0m3 5000-6000kg 普通 沥青拌合站用装载机 3 248702 9% 吨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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