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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技术协议;(3)送货单;(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承诺等);(5)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6)合同和技术协议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1.2解释顺序:1.1中合同组成部分互相补充和解释。当合同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时,以排列在先的文件为准。但双方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明确表示用以修改或取代先前文件内容的条款除外。 1.3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就技术规范(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检验标准、安装调试、培训、服务要求等)另行达成一致并签署的《技术协议》,自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4所列合同组成部分并非合同成立、生效或履行的必备要件,各合同文件效力以其实际生成并经双方确认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2.1详见附件《工业品买卖合同明细表》。 第三条产品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3.1产品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甲方接受)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3.2质量标准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未明确质量标准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最高者为准,如执行企业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标准的相关资料,需满足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相应要求;国家规定需要办理“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3C认证”“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交货时应随货同行,资证合法有效。 3.3乙方保证按合同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没有设计、制造、材料、工艺或其他缺陷,乙方对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 3.4乙方所供产品,如甲方认为属于对企业安全生产有重大或较大影响的设备,甲方有权选择根据需要派出监造人员,对设备及其关键部件制造、检验情况进行现场监造。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设备的驻厂监造或设备关键节点访问监造。 3.5需特别约定的产品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要求:按技术协议。 第四条包装、标记及运输 4.1包装:乙方交付的全部产品,应采用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等;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包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乙方。特殊物资以4.4条约定为准。 4.2标记: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在产品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做出必要的标记。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对产品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产品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标识标记,并随货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4.3运输:乙方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产品运输并按期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杂费由乙方负担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运杂费单独约定的除外)。 4.4需特别约定的产品包装、标记及运输要求:无。 第五条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5.1乙方依据甲方要求的地点和时间完成产品的交付(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技术协议。 5.2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完成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产品交付完成前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3甲方对产品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后视为交付完成。 5.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迟交货,但必须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推迟交货不超过2个月且乙方不得收取费用,超过2个月由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5需特别约定的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无。 第六条产品验收、检验与救济方式 6.1按本合同第三条关于产品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的约定进行验收、检验。 6.2发货前,乙方应以在淮北矿业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开具发货单方式向甲方准确通知货物的发运日期、发运方式以及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形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甲方或最终用户做好接收准备。 6.3物资验收要求与流程等按照《淮北矿业集团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验收过程中,因交付货物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外观变形损坏、破损、配件缺失及未达到甲方技术需求等情形,甲方有权选择拒绝接收该货物或者要求乙方负责无偿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更换、补齐,确保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依法赔偿。 6.4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 6.5产品质量保证期:按技术协议。除因甲方使用不当,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进行退换。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应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后续订单及合同。 6.6甲方有权对乙方已交付的产品随机抽样检验,产品质量抽检等不合格的,按照《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6.7乙方超合同量(合同有约定除外)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8救济方式。乙方所交付产品在数量、规格、外观、质量、性能或任何其他方面与标准、本合同、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等不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间内书面回复处理方案。乙方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对书面通知无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救济: (1)甲方退货,同时乙方退还已支付相应货款,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检验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2)对于已使用且无法退货的消耗性物资,甲方的使用行为不视为对产品质量的认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采取修理或降价等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更换整个有瑕疵的零件(部件),或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零件更换,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相关费用,对更换产品按本合同6.5条约定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4)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 6.9需特别约定的产品验收、检验与救济方式:无。 第七条结算方式 7.1结算方式:此处可据实选择361承兑、次月361承兑、现汇等。如:“发票入账次月起第3个月支付30%,第11个月支付60%,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支付10%质保金,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未能解决,质保金不予支付。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延迟交货。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物总金额的1‰违约金,未按期交付超过30日以上的,视为拒不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差价损失)。 8.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3需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出卖人所持本合同项下物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出现被暂停、被吊销、有效期届满等失效情形,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申办、补办证件等)。出卖人提出的补救措施无法满足买受人生产需求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同意按照《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约定和《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及所有部件、配件,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安标中心(MA)最新发布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及管理要求,且与安标中心认证备案的技术文件(含技术参数、结构设计、关键部件清单等)完全一致;严禁未经安标中心书面批准,擅自变更任何影响安标认证有效性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调整、关键部件替换、结构设计修改、材料变更等)。若发生上述擅自变更行为,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合规处罚、合同违约及买方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均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乙方须保证甲方及最终用户使用产品、服务等任何部分不侵犯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工业设计等方面的合法权利,与该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产品服务与保证 10.1产品服务。乙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甲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提供服务。如果乙方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出入许可等。 10.2保证 10.2.1履约保证。 (打“√”)产品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的担保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待合同履行完毕无违约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打“√”)产品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10.2.2扣款保证。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款,甲方有权从乙方任意一笔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现金补足。 10.3需特别约定的产品服务与保证:无。 第十一条合同转让、变更、解除 11.1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1.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乙方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3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解除: (1)乙方因违反甲方《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约定事项和《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事项被停用、禁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3)产品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生效、期限 13.1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与甲方完成合同签订。 13.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内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乙方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在任何时间被发现,甲方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乙方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乙方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或解除合同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3甲乙双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在本合同上注明,乙方变更收款账户的,须经乙方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13.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经北京天威诚信数字认证中心认证且在淮北矿业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授权使用的电子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4.1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以开票之日标准税率开具,并相应调整合同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不变)。 14.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约定事项和《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并已完全知晓相关规定,发生违反约定和违规行为的,乙方同意按照《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约定和《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14.3通知与送达条款:双方确认本合同所载住所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发至该地址(含电子邮件)即视为送达,变更地址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 14.4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醒: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和说明,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合同中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合同履行地:淮北市相山区有效期限:至 附件:工业品买卖合同明细表 工业品买卖合同明细表
备注:以上含税单价包括产品的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所需费用及税金(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单独约定的除外)。 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2025版) 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甲方: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诚信廉洁合作精神,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共同承诺 (一)严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廉洁从业规定。 (二)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 (三)诚实守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对方利益。 (四)经常性对本方人员进行廉洁教育、监督、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及甲方人员严禁违规发生以下行为: (一)泄露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双方利益的内部信息; (二)收受各种礼品、礼金、返点、回扣、转账、好处费、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财物; (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请吃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接受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本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 (五)违规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 (六)违规借用乙方及乙方人员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 (七)利用职务便利有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等其他损害乙方合法利益行为; (八)其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及乙方人员严禁违规发生以下行为: (一)利用社会关系违规插手和干预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二)利用非法手段窃取甲方秘密,损害甲方正当利益; (三)向甲方人员赠送或提供礼品、礼金、返点、回扣、转账、好处费、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财物; (四)提供可能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职权的请吃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报销应由甲方或者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接受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 (七)向甲方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 (八)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或方式损害甲方正当利益。 如有甲方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向乙方索取不正当的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机构如实举报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61-4951334;邮箱:wzfgsjw@;网上举报二维码: 口 12 时L 监督举报二维码 网上举报二维码网上举报二维码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物资分公司纪委依据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及乙方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变相给予甲方人员财物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乙方及乙方人员和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含实行市场禁入后,新注册的企业)列入淮北矿业集团财物给付人信息库,同时将其纳入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1.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不满5千元的,两年内不得进入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市场; 2.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不满1万元的,五年内不得进入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市场; 3.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终身不得进入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市场。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及乙方人员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且损害甲方正当利益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将其纳入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四)乙方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还应向甲方返还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取得的不当利益,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涉及业务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冲抵。 (五)双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及乙方人员主动向甲方提供甲方人员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线索、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形考量可以适当减免乙方上述违约责任。 (七)乙方及乙方人员应积极配合淮北矿业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相关调查;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供应业务及货款支付。 五、相关定义 本合同中的相关词句作如下定义: (一)甲方人员包括甲方在业务合作中具有实际支配权、审批(审核)、决断权及决策权的人员,以及其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人员包括乙方投资人、股东、董事、代理人、谈判代表或其他乙方工作人员。 (三)特定关系人是指与甲方人员有近亲属、拟制血亲、近姻亲和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 六、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更、终止或解除,不影响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自双方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完成日起生效;本合同对合同签署后及签署前乙方未主动披露的损害甲方正当利益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合同作为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应重新签订廉洁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保留份(合同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乙方保留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气动葫芦设备及配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单位: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气动葫芦采购技术规格书 一、采购设备概况: 1.工作温度-20(C~40(C,大气压力80kPa~116kPa,相对湿度不超过90%(20(C)。 2.用于具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用于大件设备起吊作业。 二、采购明细及数量(本次招标基准数量)
每台气动葫芦含整套设备(包括气动葫芦主体、吊钩、链条、三联体、操作阀、气管、控制线、压风过滤器及相关附件) 三、执行标准及规范: 1.《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 /T11963-2014气动葫芦 /T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T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四、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所有型号气动葫芦必须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满足煤矿井下潮湿的使用环境条件。 2.起吊形式为上下吊钩式;吊重绳形式为环链式。 3.起吊链条必须采用G80级链条,链条使用优质锰钢合金材料,表面做电泳处理,不做镀锌处理,链环表面压印强度等级标记。 4.起吊钩头采用优质锰钢合金材料,耐磨、韧性好,吊钩装置醒目处标示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防脱钩装置,下吊钩在水平面360°范围内转动灵活。 5.所有型号气动葫芦均装设安全离合器,并具有超载自动保护功能,当传动部件失灵或工作制动器失灵导致载荷下坠时,能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气动葫芦具备行程限制功能,当吊钩上升或下降至极限位置或设定的位置时,能自动停止吊钩在原方向上的运动,但不影响吊钩相反方向的运动。 6.气动葫芦结构简单,便于井下现场拆卸维护。 7.升降速度能够随意调整,可无级变调速。 8.气动马达具有故障少、功率大、转速快、噪音低等性能,质量可靠;马达转子必须做防锈处理。 9.制动器摩擦片材质不含石棉成分,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可靠;在气动系统突然失压的情况下,制动器能支撑住额定载荷。 10.减速器采用行星减速器,齿面耐磨、噪音低。 11.气动系统接口外露部位材质可靠,具有防碰撞损坏能力。 12.气动葫芦叶片、密封件、轴承等关键部件采用优质材料,产品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13.配备压风过滤器性能稳定,能够有效去除压风中铁锈等杂质,保证气动葫芦压风动力源清洁干净。 五、易损件明细(部分)
六、交货随行文件要求: 1.供货时提供图纸、使用说明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电子版(PDF文档)一份。 七、质量保证要求: 1.设备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12个月或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厂方负责处理,发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厂方负责。 2.设备因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由厂方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方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并做好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跟踪技术服务工作。产品出现问题时,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回应。如无法通过网上联系解决,需与使用单位约定时间,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予以处理。 2.厂家负责免费指导现场安装、调试。 九、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设备合同生效后60日内。 交货地点:免费送至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矿厂。 十、交货验收要求: 1.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后,买方在1周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依据为本技术规格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及出厂检测报告。 2.验收内容包含:设备数量、外观、型号规格、配套配件等,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单。 3.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配件缺失、参数不达标等情况,供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补货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整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SHAPE*MERGEFORMAT 招标文件 SHAPE*MERGEFORMAT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气动葫芦设备及配件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HBKY-2026-H-0217 招标人名称: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招标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二〇二六年七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气动葫芦设备及配件框架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气动葫芦设备及配件,在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使用。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资质要求:必须是标的物设备生产制造商,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三)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气动葫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 (四)信誉要求:当期未被列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用、禁用名单”“黑名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前必须在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免费),点击拟参与的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网站有关操作。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招标人、招标机构 招标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倪先生0561-4951077 招标机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李先生0561-4956969 八、相关说明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如有)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 (6)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项目,需要通过淮北矿业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辑和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淮北矿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 淮北矿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地址:
投标工具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提醒】如对本系统投标操作环境不熟悉,建议投标人预留至少三个小时以上的设置、上传等投标操作时间。遇到操作问题,第一时间拨通平台400电话或者招标机构电话进行咨询,请知悉。 “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的电子签章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其他操作详见“关于淮北矿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相关须知”。 其他内容请登录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设备情况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列入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中,资金渠道已落实。 本招标具体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二、投标人须知 (一)一般事项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2023年1月1日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当期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标红或加*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响应,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费用 1.无论本次招、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自己参加本次投标的所有费用。 2.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需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相关内容。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回执和银行保函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回执的字迹应清晰,否则可能造成无法退回。 户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 账号:955885130500002336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人民东路支行 联系电话:0561-4958812 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照中标金额缴纳招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如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具体标准如下: 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部分,费率:0.6%; 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费率:0.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0.1%。 4.采用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同时将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须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纸质保函可提供核验电话、保函编号等查询方式。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对保函真实性存疑的,可向出具机构核验;核验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未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在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招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需书面说明,招标机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对投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对其投标使用的印章和所有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物资采购数量、质量、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主要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4.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人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格式编制。本章未提供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应自行拟定,但内容须完整、清晰,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6.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8.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线下制作好的投标文件(PDF格式)通过投标工具端使用CA签章加密上传至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如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教程)。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与多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1.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如有变动在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 (2)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淮北矿业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安排人员到达开标现场。 (3)解密投标文件 ①招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 ②自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仍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③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2.评标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评标要求 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参与评价打分。 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分,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无效。评标过程的有关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③投标人不得企图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人代表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投标作废。 ④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楚的部分,评标委员会可请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澄清,但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⑤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⑥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 (2)下列为否决投标情形 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②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③投标人以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④评标委员会一致确认应否决投标的其他严重情形。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等。 ⑤评标时审核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如属于淮北矿业集团在册职工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139号文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规定,应被否决投标(投标人有国有股份持股的除外)。 (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规则开展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定标 (1)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最低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条件,确定中标是综合评价的结果。 (3)中标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签订供货合同相关事宜。 (4)在合同未签订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协议。 (5)投标产品从未在淮北矿业使用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招标人可以通过视频或现场形式开展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6)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淮北矿业有关规定。 (七)纪律要求 1.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视情节轻重,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采取公告惩戒、禁入市场等措施。具体禁入范围与期限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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