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联勤指挥中心大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实施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联勤指挥中心大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坑口村以西,花溪路以东,浣花路以南地块,该地块面积为560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0176平方米,地上面积2003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0140平方米,地块容积率3.6,建筑高度80米,主楼总层数为18层,附楼5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术用房、食堂及地下车库、室外工程等。
4.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5309.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185.25万元。
6.资金区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研究分析等,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2)所提交的成果资料应满足甲方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通过,协助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通过;
(3)对本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作出预测和评价,并对工程防护及生态恢复提出具体方案,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与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按有关定额编制本项目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
2.成果要求:(1)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编制符合广州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采用评审方式验收,乙方需保证报告书满足评审要求,以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501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询比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8154601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82559099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6年7月10日
请点击下载: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联勤指挥中心大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询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