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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北京海隅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询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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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询比价】北京海隅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询比价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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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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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北京海隅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询比价
:2026-07-10 11:12:15
北京海隅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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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5000593-XJ-2026-0043
采购单位:北京海隅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4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15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7-14 18: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7-15 12: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详见采购详情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593-XJ-2026-004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593-XJ-2026-0043)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
房地产服务
1.000
项
电汇
海隅建业房地产
收货地址:
北京隅·海岄项目
┃详情描述
服务标准及要求: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性质为HD001412-0017 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约6.00 万㎡(地上)。其中HD001412-0017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28592.77㎡,容积率2.1,地上建筑面积60044.82㎡。本次为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计划,由于客户到访后需停车在项目北侧,至实景示范区营销接待中心约500米路程,步行10分钟,为提升客户体验,故需采购观光电瓶车。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执行,具体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3. 采购范围:北京隅·海岄项目示范区观光车采购4. 采购需求:提供6人座、白色观光车2辆,续航参考标准为48V、80公里左右。质保期最低要求一年,除质量问题外,质保期内出现轮胎破损、车身漆面破损、座椅破损老化等问题,供方应提供必要维修服务,维修频次为1次/月,共计12次。5. 报价人资格要求5.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5.2准入原则:☑全部准入 □部分准入:资格审核前 名5.3准入条件5.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5.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5.3.3具有合格的生产、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行业特点能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5.3.4具备齐全且有效的相关文件,按照不同企业类型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个人需提供身份证信息、住址信息、联系方式等;5.3.5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住所,具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或服务能力;5.3.6非贸易类企业一般应具有国家或行业部门认证的制造或服务能力;5.3.7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业绩,且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以“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或第三方查控软件查询结果为准);5.3.8与金隅集团系统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5.3.9接受公司阳光招采平台相关管理规定。5.3.10承诺为安排到采购方的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入围审核资料需要在报名时提交,须包含资料如下(已勾选项):☑营业执照,报价人报名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未被“信用中国”(http://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17.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17.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17.1.4采购人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7.2审查程序:采购人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涉事供应商应在 1 日内对响应价格的合理性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采购人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联系人
夏飞
/
18811715607
唐梅
/
1880102609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58629999
监督举报邮箱:dcbij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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