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采购人支付,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
100
万元以下,收取
1.5%
;
100-500
万元,收取
1.1%
;
500-1000
万元,收取
0.8%
;
1000-5000
万元,收取
0.5%
;
5000-10000
万元,收取
0.26%
)。不足
3000
元,以
3000
元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28200
元,评委费为:
2000
元;合计:
30200
元。上述费用由采购人于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代理公司支付。
账户名: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7323 2101 8280 0076 476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