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不连沟煤矿生态治理项目部车辆租赁。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内容页、签字页或盖章页,应能体现出服务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备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报名无需上传报名资料,可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租金,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租金。
五、计划工期:
租赁期:6个月
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付使用。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6年7月10日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整(¥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 号:129910992110902
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退还。退保证金模版详见采购文件最后供应商投标须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梁也
电话:13191301345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91911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谈判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还应当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611002300400 |
租车服务 |
辆 |
1.0 |
13 |
|
不连沟煤矿生态治理项目部车辆租赁二次询比采购
询价文件
询价书编码:XJ20260702256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
目录
第一章询比公告1
第二章采购要求4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内容39
1.第一章询比公告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不连沟煤矿生态治理项目部车辆租赁。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内容页、签字页或盖章页,应能体现出服务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备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报名无需上传报名资料,可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租金,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租金。
五、计划工期:
租赁期:6个月
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付使用。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6年7月10日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询询价响应文件--xxxxxxxxx公司.docxDOCX文档
询价响应文件-x00x公司.pdfPDF文件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整(¥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号:129910992110902
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退还。退保证金模版详见采购文件最后供应商投标须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梁也
电话:13191301345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91911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谈判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还应当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第2章采购要求
2.详见技术要求
3
4.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询价书编码:
供应商:
日期:二〇年月日
一、报价函
致: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贵公司(项目名称)项目询价公告,本文件签署人(全称和职务)受正式委托,兹以投标人的名义并代表(投标人的名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给贵公司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按询价公告规定,本询价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本询价响应文件自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120天。
3.我方在此承诺所提交一切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经采购人审查发现我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事实不符,我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此所作出的任何处理,也不要求采购人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响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要求。
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使用此表)
致:采购人名称 |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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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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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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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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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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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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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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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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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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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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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公章)年 月 日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委托人参加使用此表)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项目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响应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120天。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联系电话:邮箱:
年月日
四、报价表
项目名称:
询价书编码: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报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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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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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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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服务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扣收取,成交价在法定招标限额(含)以下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成交价在法定招标限额上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如成交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略
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五、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29-85228975],举报邮箱:[zmxacgjd@],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若成交,供应商须签署《供需廉洁互保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六、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提交供应商股东及股权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附后,没有不用提交)。
2、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
2-1、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下属单位负责人:。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上级单位负责人:。
2-2、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下级单位有,下级单位负责人:。
我单位被上级单位控股,上级单位负责人:。
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承诺书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如无关联关系,在相应留空处填无
七、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需将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条件补充提供在此处,因供应商资格资料不完整可能在评审过程中废标)
八、偏离表
(1)商务条款偏离表
标段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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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2)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要求规格型号 |
响应规格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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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九、保证金承诺书(如有)
公司(采购人):
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对采购文件所示下列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我方如有发生,同意按要求扣除保证金。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不连沟煤矿生态治理项目部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物资/项目名称:【】
甲方(承租方):【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数量
序号 |
名称 |
车辆参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 |
租赁单价(元/月) |
租赁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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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车期限:6个月。
3.租还车地点均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房子滩村。
第二条: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具体以甲方通知交货时间为准。
2.双方按前款约定的租、还车地点进行车辆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车辆验收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验收单应为一车一单。
3.乙方应在验收时提供产品的车辆手续、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工具和备品、备件、保险单据等交付给甲方。如资料缺失,甲方有权拒签车辆验收单、并拒收所租车辆。
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租金:月租金为:元/月,租赁期限6个月,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元(大写:【】元);税率为【】%,税金金额为【】元(大写:【】元)。
税票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合同执行期间税率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
2.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租金,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乙方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包括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机动车检验等。乙方对租赁车辆进行上述维修保养及机动车检验的,甲方应予全力协助。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车、支付各项费用等。且甲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其证照、牌照、附属设施、标识等。
3.甲方按约定用途,合理合法使用车辆,配合乙方进行租赁车辆的保养、年检等。
4.甲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燃油费、停车费(含电子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含ETC费用)等相关费用。
5.甲方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若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车辆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约定的车辆和服务,按乙方违约执行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并提出索赔。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及资质,所提供的租赁车辆手续完备(车辆注册单位必须与乙方公司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根据租赁用途应具备相应法律要求的车辆证件,且各种备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法律的规定。
2.乙方应在车辆验收时充分告知甲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如有隐瞒,应自行承担相关赔偿、维修义务。甲方签字的验收单不作为乙方免除责任的理由。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车船使用税缴纳,并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及甲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车辆所出现故障的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由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超过24小时的,应当相应免费延长租赁期限,或在2天内提供与租赁车辆相当的替换车辆。
4.在租赁期内,若车辆因自身损耗或其他自身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5.乙方应按照车辆使用情况购买相应的保险,至少购买车损险、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应当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壹佰伍拾万元整))及以上。
6.乙方应当免费提供用车城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24小时救援服务;用车城市行政区域外发生故障、事故的,甲方应按照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公示的收费标准付费给救援单位。
第六条:租赁手续及车辆交接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及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之证照、证件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驾驶证、授权手续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并将复印件交乙方存档。
2.乙方与甲方应当按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牌照、有效证件、标识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应由享有授权资格的人员签字确认。
3.甲方应按时归还车辆、有效证件、附属设施等,现场检验完毕并归还后,车辆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车辆被扣押的,甲方均应当主动将车辆收回,如需乙方协助的,乙方应予协助。
第七条:保险与故障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1.乙方应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未按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车辆发生出险事宜后,甲方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且应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保险拒赔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报案、逾期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等原因,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
3.属于甲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超出保险限额外的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该第三方追偿,甲方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需甲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应当将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交通事故损失费等所涉及的票据原件、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原件送交乙方,由乙方与甲方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
5.甲方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含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外未还车辆期间),租赁车辆因非乙方原因(含无法认定责任人情形)导致被盗抢、报废或损毁灭失,且保险公司亦不予理赔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甲方应当对未归还租赁车辆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分、罚款等及时、主动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乙方,若未处理或未及时处理导致乙方车辆无法进行年检、处置等情形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转租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在履行告知义务前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本合同的变更、补充事宜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3.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快递寄送至合同记载地址即为送达。
4.禁止乙方将本合同标的车辆转让给其他租赁公司或个人,乙方如有此转租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向乙方索赔。
5.合同终止后,甲方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交还车辆,交付手续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规格、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3日内及时更换、调整,更换、调整不及时或不能按合同标的同等标准交付的,自第4日起按折算日租金的2倍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车辆年租金20%承担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因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按照年租金的20%承担违约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构成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担保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乙方于发生事件之日起两日内告知甲方。
2.政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措施、条例和命令,须必须执行的,乙方在发出后两日内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技术协议。
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联系人:电话:
附件1
不连沟煤矿生态治理项目部技术协议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品牌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SUV |
国产中型SUV燃油四驱车。排量2.0L或以上 |
辆 |
1 |
6个月 |
2年以内车辆 |
二、基本要求
1.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租赁车手续完备(车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方公司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根据租赁用途应具备相应法律要求的车辆证件,且各种备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法律的规定。
2.投标方应提供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是权属纠纷的租赁车辆,投标方应在车辆验收时充分告知招标方租用车承租前已有的损伤。
3.在租赁期内,投标方应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若车辆因自身损耗或其他自身问题需要维修的,由投标方负责维修。
4.投标方应按照车辆使用情况购买相应的保险,至少购买车损险、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应当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壹佰伍拾万元整)。
5.投标方应当免费提供用车城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24小时救援服务;用车城市行政区域外发生故障、事故的,应按照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公示的收费标准付费给救援单位。
6.车辆交付及归还所涉及的运输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附件2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29-85228975],举报邮箱:[zmxacgjd@],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若成交,供应商须签署《供需廉洁互保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注:供应商需在乙方位置签字盖章。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内容
一、本标段采用最低报价法
报价揭示时间截止后,在开标大厅揭示报价,对满足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有效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侯选供应商。
项目含税/不含税评审计价标准 |
最低评审价格法项目: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若项目各家供应商投标税率存在不一致情况,按照不含税报价进行最终排序。综合评估法项目 :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若投标税率存在不一致情况,按照以不含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和报价分的计算依据。不可抵扣项目(职工福利、食堂服务、工会物资、简易计税老项目等,开具增值税普票等类型项目)注:本次项目税率按照国家现行增值税税率表执行,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税率进行含税报价。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排序、报价分计算依据。 |
本项目标准税率 |
服务类6%货物类13%工程类9%其他(租车服务1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
2、报价无效及废标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3)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5)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询价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
(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评审小组认定技术方案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0)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1)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的情形;
(12)文件属性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界定为围标串标行为;
(13)对采购人、评审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4)法律、法规、规章或询价文件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审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
2、废标
首次发布公告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采购:
(1)按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少于2家的;
(3)经评审小组评审,仅有2家报价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但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6)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审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供应商退保证金须知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未成交供应商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收到未成交通知书后,请提供退保证金申请文件,模版后附;同时需提供报价保证金电子回执单(需带银行公章)至zhonganzhaobiao1@。(邮件主题需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
报价保证金利息退款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为便于我司对报价保证金及同笔利息实施同步办理退款手续。未成交人需于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之日起向我司提交报价保证金利息发票;成交人需于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我司提交报价保证金利息发票。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前来办理时须带“报价保证金利息”为内容的发票,如若放弃报价保证金利息须带《报价保证金利息承诺函》(附件1)。
财务联系电话:029-87853631
附件1:
报价保证金利息承诺函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谈判编号:)的投标,现承诺自愿放弃该项目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保证金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