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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招标/资审公告]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东洲西路(红星街-元礼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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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肃宁县][招标/资审公告]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东洲西路(红星街-元礼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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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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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东洲西路(红星街-元礼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东洲西路(红星街-元礼街)道路工程监理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变更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9819.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8267.7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服务设施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四个方面。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建设市政道路和道路配置地下综合管网;对城区老旧小区二次管网进行改造,总采暖面积约68.98万㎡,楼内立管改造面积约32.34万㎡。服务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研学基地,占地15亩,建筑面积8200.0㎡,新建少年活动中心,占地8亩,建筑面积4037.05㎡;展馆数字化建设,改造面积2091.7㎡;新建便民集贸市场,占地面积80.3亩,建筑面积13822.8㎡,新建红星便民活动广场,占地100亩;根据城镇道路人流量设置砖混和移动公共厕所。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武垣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改造道路、便道、建筑,同时新建智慧路灯、垃圾桶及道路隔离带等配套设施。建设终场覆盖系统57370㎡,包括库区垃圾堆体整形、渗沥液收集导排、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的建设、生态修复的建设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东洲西路,该道路全长496.881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2米,并建设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肃宁县城区。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提供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5.8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1
09:00至2026-08-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交易系统平台使用情况(2.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n/hbggfwpt/)(2.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3)收费标准:0元 。(3)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3.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协商收取5000元。(3.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再支付任何招标费用。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陈建林 ,联系电话:0317-3501666。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5017186 电子邮箱:/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13.联系方式招标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建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武垣路
3 号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家园廉租房小区29号门市邮编:/邮编:061001联系人:杨先生项目负责人:陈建林电话:0317-5032805项目负责人电话:0317-350166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ebeijianxun@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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