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0
项目概况
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物资、工程物资年度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物资、工程物资年度供应商遴选项目;
2、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标段号为标段一和标段二);
标段一:综合物资采购;
标段二:工程物资采购。
3、预算金额:年度预算约80万元,综合物资预算40万元,工程物资预算40万元;
本项目分2个标段,按照从一到二的顺序开标。前面标段的中标人可以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可兼投不可兼中。
4、报价:优惠率(%)报价(最终报价优惠率即为中标费率。举例说明:如最终投标报价优惠率为95%,视为中标费率为95%,即按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单价限价表中对应单价的9.5折计算,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5、招标需求: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物资、工程物资年度供应商遴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6、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的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未被“信用中国”等媒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
2、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现场报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凡有意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先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夏工 15261039235)联系,协商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潜在供应商须携带有效的(一式叁份)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凡有意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有效的报名材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547383538@),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夏工 15261039235)查验。
3、售价:300元/份,报名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20楼2002开标室。
3、由采购人组织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
4、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请各供应商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或现金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
(1)如采用现金形式的,用信封单独密封好,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采用银行汇票形式的(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无须密封)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如采用网银转账形式的,在开标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供采购人核验(不得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
账户名称: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3210240011010000016508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网址“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约定的公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16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9575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5261039235
邮箱:54738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