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或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所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均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等同等意义表述,如检验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出现“-”“/”类不明确结论的不计分,投标人每提供以下任意一个种类不同自然月报告不少于3份得20分 ,不同自然月报告不少于2份得15分,不同自然月报告1份得10分,同一类别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满足下述要求: 1.单份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20项检测项; 2.各品类检测内容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大米类:总汞、溴氰菊酯、丙硫克百威、稻丰散、杀螟丹、甲基嘧啶磷、甲萘威; ②成品食用油类:状态、溶剂残留量、氟乐灵、乐杀螨、巴毒磷、硫丹、不溶性杂质含量; ③调味品类:总砷、柠檬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安赛蜜、日落黄、亮蓝; ④蔬菜或瓜果类:吡虫啉、倍硫磷、丙酯杀螨醇、丁硫克百威、灭多威、敌百虫、敌敌畏; ⑤水果类:丙炔氟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草胺磷、丁硫克百威、甲基异柳磷、敌敌畏。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扫描件; 2.提供满足以上要求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报告带有CMA标志; 3.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全国认证 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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