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流水镇火流路石场至徐家大坡养护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德政建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JS-ZCS-2026(016)
2、项目名称:流水镇火流路石场至徐家大坡养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9916.32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流水镇火流路石场至徐家大坡养护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9916.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916.32元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3.6公里,路线编码CU14610902,建设性质为预防性养护,建设内容为修复路面、挡墙、完善排水等。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流水镇火流路石场至徐家大坡养护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流水镇火流路石场至徐家大坡养护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一年内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需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要保证在响应文件中仍有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加盖红色印章的复印件。投标时应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加盖红色印章的复印件,单独袋装无需密封,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8-2108:00:00 起至 2026-08-27 18:00:00 止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09-01 10:00:00
递交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09-01 10:00:00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须知:请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电话及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同一 PDF 文件发送到邮箱 228385340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请注意查收。
监督部门:流水镇人民政府财务室
:陕西{本网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汉滨区流水镇中心社区
联系人:何康
联系电话:13571466695
邮 箱:1933481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陕西德政建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钻石一号2304
联系人:王峥嵘
联系电话:15929584191
邮 箱:2283853401@
陕西德政建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