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锦屏街道微型消防站服务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style="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六)特定条件:无。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262525;">)”、及“宁波政府采购站点( style="text-align: justify;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262525;">”。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4-88592712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8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宁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福康大厦裙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静雯、袁舒、赵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9336
质疑联系人:曹龙苗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9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89285326
联 系 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6318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