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忻府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