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贵港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服务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贵港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
二、采购内容
《贵港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编制服务,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一)历年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分析
对比分析广西及贵港市2016—2025年分品种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包含全市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结构、强度及变化趋势,梳理并分析全市重点排放单位企业的能源消费、碳排放变化。分析“十三五”以来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贵港市节能降碳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
采用弹性系数分析法、KAYA分析法和行业领域分析法等一种或多种分析方法,按基准情景、加压情景对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碳排放结构、碳达峰时间及峰值进行测算展望。
(三)碳排放及能源消费情况预测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能源资源禀赋、重大项目进展等,对本地区碳排放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综合研判贵港市碳达峰年份、峰值、峰值范围,2030年碳排放比2025年下降率,2030年碳排放量与峰值年、2025年对比的差值。根据预测的碳排放量,分析预测贵港市煤炭和油品消费的峰值及峰值年。
(四)重大项目情况
对于碳排放可能对贵港市及广西碳达峰形势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项目,详细分析项目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单独进行预算分析,并将测算分析结果纳入分析展望报告。
(五)措施建议
结合“十五五”碳排放趋势,研究提出碳排放双控实施工作举措,提出“十五五”产业发展建议。
三、采购预算经费
本项目预算32万元,最高报价限价32万元。
四、采购项目成交标准和报价方式
(一)成交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进行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报价均须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至响应文件。
(五)须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的实施队伍,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从事过碳排放分析展望研究、节能降碳形势分析研判、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排放核查或减污降碳技术研究等相关项目研究工作,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要求,了解贵港市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熟练运用各类碳排放分析方法,提出符合贵港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六、响应文件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半年内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资格条件查询结果(必须提供)。
(五)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六)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主要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八)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在一个包封中。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报送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
报名供应商请于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C区4楼428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75-4578001。
九、其他
(一)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重复修改报价,不允许在递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资料。
(二)最终确定的成交单位需和我委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提供服务。
(三)最终解释权归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