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0156-G26FZ0450(SG-CG-26071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理工大学引进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2.3.2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详细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
现更正为:“22.3.2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详细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2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计算价格分。”“23.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
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与原则:“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现更正为:“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在及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官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街200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25-8430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99-1号一楼
联系方式:1381403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