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沪蔬通市场南侧商铺配电改造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沪蔬通市场南侧商铺配电改造工程,投资额约54万元。
2.1.3工期要求:现场施工总工期为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9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3招标范围:沪蔬通市场南侧商铺配电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配电箱、开关柜、桥架及电线电缆的供货安装,原有桥架的检测加固以及室内给水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08]月[27]日9时30分前,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