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YD260712
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2026级Ai赋能教学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捌仟元整(¥828,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学生平板电脑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60
台
3年租赁
2
智能学习笔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60
支
3年租赁
3
教室充电柜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0
台
3年租赁
4
无线AP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0
套
3年租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