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00:00至2023年04月26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6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1)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