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大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开发区大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勘察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听月路
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20.09平方米。其中大浦派出所业务综合楼2998平方米。
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内容包括:控制性钻孔14个,合计孔深490米;静探孔13个,合计孔深390米,氡浓度检测26组,水样检测6组。
5、服务周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勘察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审查中心审查。
7、最高投标限价: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购买招标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4时50分。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七、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8-855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