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晨曦路改建工程(晨曦大桥—检察院)(EPC工程总承包)已经由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的2207-331024-04-01-521396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招标人为仙居县乐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仙居县晨曦路改建工程(晨曦大桥—检察院)(EPC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晨曦路西起检察院,东至晨曦大桥,全长约550m, 道路标准段宽度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用地面积约22654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2.2.1前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各项报批等所有工作(相关费用各自承担)。
2.2.2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阶段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形象设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给水、电力、燃气、通讯、交通、绿化、照明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
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
2.2.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
2.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原晨曦路。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并移交(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中间形象进度工期要求:2023年1月15日前道路完成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1)的施工资质和(2)的设计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以信用中国 style="font-family:宋体">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根据文件建市规〔2019〕1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报名,请于2022年8月12日9时00分前,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2日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楼)。
5.2投标人必须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栏自行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无须现场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开标过程通过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进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30%;font-size:14px">招标人:仙居县乐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仙居县金融中心B幢地 址:仙居县穿城南路75号3楼
邮 编:317300 邮 编:317300
联系人:王兵 联系人:泮志强
电话/传真:13968535012 电话/传真:136664994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附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
初步设计下载地址:
附件:
20220712225611898招标文件.zip20220712225624430仙居县晨曦路改建工程(晨曦大桥—检察院)概算.pdf20220712225756070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