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12.0000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0时45分至2023年3月31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4开标室。(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联 系 人: 简工 联系电话:020-856731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联 系 人:刘小姐.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5262454转84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联 系 人: 简工 联系电话:020-8567315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567315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致: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大学城佳苑生活垃圾压缩及转运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