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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通风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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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通风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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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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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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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
通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20076-024
1. 招标条件
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1〕7-00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
2.2采购设备的名称:通风设备采购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设备为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使用,具体设备参数和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卖方应负责所有设备及其附件的供货工作,制造商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机械设备生产技术,拥有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具有良好的业绩。卖方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质量、使用性能、供货的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指导、考核、人员培训负责,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2.5交货期:2023年5月15日前送至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现场
2.6交货地点:河钢浦项汽车板(乐亭)项目现场;
2.7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必须无条件满足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有3项设备供货合同(每个合同内至少包含一台风量≥80000m3/h的风机),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通风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唐山冀唐开元大酒店开元东厅(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7号)。
招标人: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烟台道9号
商务联系人:王鹏
电 话:13930589887
电子邮件:wangpeng@
技术联系人:张星
电 话:155333586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林莉、马涛
电 话:0311-83086937/83086818、18633931329/1393116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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