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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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包钢热电厂2×125MW机组母管制及蒸汽系统改造-建安部分 ,招标人为包钢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G23020044项目概况:依据公司新建2×165MW燃机项目和新建一台电动鼓风机整体规划,动供总厂燃气锅炉全部停用,汽动鼓风机没有汽源,包钢热电厂需连续提供一台汽动鼓风机汽源,夏季双炉运行期间规划提供两台汽动鼓风机用汽,采暖季提供外网蒸汽替代中节能市政供热。补充由于公司老旧设备淘汰产生的蒸汽不足的现状,以保障公司内部蒸汽平衡。因此,计划对包钢热电厂现役两台锅炉进行母管改造,将现在9#、10#炉锅炉高压主蒸汽管增加旁路管段,并入同一段高压主蒸汽母管,再将高压主蒸汽母管分四路供出,分别送6#汽动鼓风机(100t/h)、7#机至市政供热(150t/h)、1#汽动鼓风机(经中温中压减温减压器100t/h)、动供总厂3#道(经中温中压减温减压器100t/h),来满足包钢用汽。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工程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土建(含土方外弃、合规处置、地下障碍物拆除、换填及拆除后垃圾清运等)、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区域内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调试、特种设备报验、消防报验、满足安评、能评验收条件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工程。招标内容:(1)包钢热电厂现役两台机组由单元制改为母管制,将两台锅炉、汽轮机主蒸汽系统进行改造,新增设前置除氧器,实现给水系统平衡,同时新增设相关配套设施,保证机组母管制能够稳定运行。(2)新建至动供总厂6#鼓风机、7#发电机高压蒸汽管道及回水管道;新建至动供总厂1#鼓风机、3#道中压蒸汽管道及回水管道。(3)项目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安装、土建及钢结构等施工。(4)项目蒸汽系统、电气系统、仪控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所有介质供应设施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消缺、热控系统的元部件校验及相应的电气试验等)等全部工作。(5)高中压管道焊口报特检所检测并出具相关合格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付款方式: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付款形式:银行承兑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母管改造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至6#鼓风机、1#鼓风机的高、中压蒸汽管道安装施工及回水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具备调试试车条件。150天内完成至7#发电机的高压蒸汽管道安装施工及回水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具备调试试车条件。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工。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视其为放弃中标资格。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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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热电厂2×125MW机组母管制及蒸汽系统改造-建安部分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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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钢热电厂2×125MW机组母管制及蒸汽系统改造-建安标段-002 |
详见公告 |
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
21,008,846.00 |
200,000.00 | 本项目施工图纸较多,文件较大。如需,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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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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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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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热电厂2×125MW机组母管制及蒸汽系统改造-建安标段-002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需达2000万以上;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社保证明;
5.拟派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社保证明。 | 具有2019年至今蒸汽(或供热)管道施工或蒸汽(或供热)管道改造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提供有效的施工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附与合同配套的技术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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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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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2/08 18:45: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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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2/24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7.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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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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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包钢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厂区 联 系 人:郭星 联系电话:13614825390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2669628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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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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