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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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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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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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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O23060249 | 项目名称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 |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7/02 -- 17: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6/28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7/18-- 09:00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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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项目编号ZO23060249项目概况:对于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在设备、物资倒运及维检修时所需的各型载货汽车、起重器械、挖填机械、登高机械、高压疏通、清污机械等租用进行招标。中标人应具有提供施工机械或运输、吊装服务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的能力。项目概况中所涉及到的车辆包含(升降车、吊车、平板货车、挖掘机、吸污车、高压疏通车、装载机、客货车等)。在车辆使用时必须提供相应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操作证以及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保险缴纳证明(保险均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采用综合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依据2014版《包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其他工程中机械台班价格(含税)为准,未涵盖内容以自治区最新定额或市场信息价作为补充。台班结算金额单价=上述结算依据中相应台班金额*(1-中标综合优惠率),据实结算。 交货时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且在暂估价之内,甲方有权依据服务及上述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延长服务至下一框架合作采购期). 投资概算: 冶炼90万元(暂估),华美120万元(暂估) 付款条件: 中标人每季度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单价=三方造价审核金额*(1-中标综合优惠率),据实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 。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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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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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23060249,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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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
详见备注 |
2,100,000.00 |
20,000.00 | 报价与最高限价均为不含税价。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付款条件: 中标人每季度汇总车辆使用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及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结算金额单价=三方造价审核金额*(1-中标综合优惠率),据实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月末付款 。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挂账手续,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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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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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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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2023-2024年度维修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工程车辆租赁项目 |
1.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在“信用中国”网( 。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或以评标当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 | 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份类似工程车辆租赁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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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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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7/02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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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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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7/18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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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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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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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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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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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地 址: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段越 联系电话:13224709522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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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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