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给水管道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或以上)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7)本项目拒绝投标单位在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最新一期《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所公布的名单执行);(8)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9)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廉政承诺书,且在其他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自拟):1)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支不应该由投标单位支付的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投标单位支付的旅游、高档宴请、娱乐等活动。4)不得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5)承诺投标单位及其人员无不廉洁记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人均可即时终止其投标、合同执行等。(10)本项目代建方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00:00至2023年03月06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