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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北京主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的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北京主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国航北京主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拟采购内容为项目所需硬件设备,包括视图综合应用系统一体机、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7寸)、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8寸)、二维码模块配件、二维码及身份证模块配件、电源、USB智能测温模块、支架、闸机、迎宾盒、信息发布屏(65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6.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项目中选资格。 7.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 8.供应商应为原厂商直接参与或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原厂授权证明或拟提供品牌原厂授权的一级/金牌或同等及以上级别销售代理资质。 9.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人脸识别类软硬件产品或闸机设备或人脸算法与安防相关系统匹配的应用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以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准日期需为最新,否则需提供说明)。 3.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4.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不能提供,请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6.供应商应为原厂商直接参与或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原厂授权证明或拟提供品牌原厂授权的一级/金牌或同等及以上级别销售代理资质。 7.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人脸识别类软硬件产品或闸机设备或人脸算法与安防相关系统匹配的应用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以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1.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2.本采购公告为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20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六、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要求见上文)。 七、项目联系人:白卓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5 联系人电子邮箱:bai_zhuo@ 八、国航公开采购的声明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我公司通过公开发布项目公告的方式开展采购。为了维护我公司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 1.本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 (
2.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提高警惕。 3.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投标人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核实或举报。 4.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详细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5.本声明长期有效,我公司对本声明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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