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区内市政设施维护(修)项目设计招标事项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区内市政设施维护(修)项目设计招标事项;
2.2招标范围:2023年度区内市政设施维护(修)项目设计招标事项;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单个工程接到甲方要求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如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同步完成),方案设计审查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服务金额累计以30万元为限,设计金额到达30万或服务期限到期合同终止,按实结算。设计服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2.4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执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工程设计费执行标准(试行)及投标下浮率计算,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15%,低于15%做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及以上。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市政、水利或建设工程类)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必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名称、工程类型、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4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扫描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类似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送至邮箱:321059876@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分标准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 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分标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如最高分出现2家或者2家以上相同得分(即相同投标报价)由招标人代表在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8826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座190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589089/18000165376
邮箱:321059876@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