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室外绿化专业分包工程种植土采购
2、供货内容:绿化种植土(详见附件1)。
3、供货地点: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
4、供货日期:暂定 2023年4月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规定。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公司经营范围要含有土石方工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
1、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评标价=投标价/(1+税率)。(无税率的报价单评标价为:评标价=投标价)
四、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3、种植土照片(投标文件中不含种植土照片、种植土照片不符合清单要求视为废标。)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单价约定不变,具体数量以书面种植土方量确认单上数据为准;
(2)材料全部倒卸完成,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完成结算费用支付
(3)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供货方需保证将绿化种植土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输至要求的地点。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供货方承担。由于供货方的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和采购方的工期要求时间竣工,延误责任由供货商承担,推迟超过3天,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承担违约金2000元,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并按完成工程量50%结算。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公司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0:30
3、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0: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0198787
九、监督
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举报邮箱:jsxhljtjw@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