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竹江乡竹李村等七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经核准(安发改核字【2023】11号),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安福县竹江乡竹李村、矮屋村、店上村、下社村、小车村、柘湖村、中团村。
2、招标规模:申报建设规模47.1730公顷,整治后预计新增符合“旱地改水田”条件的水田面积43.620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以旱地改造为高标准水田为目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建设。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总造价:7931740.65元
5、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计划2023年6月15日开工,2023年9月13日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村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分中心。
六、补充说明:
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5、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安福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8、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他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福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92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970611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建设路西侧芙蓉中央城2#111铺
联系人:谢工
电话:1577068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