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黄鞠文化园建设项目-黄鞠农耕文化体验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黄鞠文化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霍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宁德市霍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992474元,具体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经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经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依据设计概算书编制的,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是依据设计概算书编制的,为暂定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并经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1199247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日18:00:00至2022年7月26日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2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霍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观霞东路1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760355885,传真:?
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97118,传真:?
联系人:小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0593-282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