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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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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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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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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O23050172 | 项目名称 | 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 |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5/30 -- 17: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5/26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6/01-- 09:00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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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股份 总工室 。项目编号ZO23050172 |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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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23050172,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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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 |
18个月 |
分阶段付款,具体详见下方 |
960,000.00 |
10,000.00 |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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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开展“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研究,采用高级计算机语言编程,针对包钢轨梁厂2条重轨型材产线工艺装备布局,结合包钢已有主流CAD、CAE软件,开发并建立典型产品孔型结构参数化数据库、材料库、轧辊库等基础数据库,建立针对典型产品孔型的自动绘制及型钢全轧程数值模拟相结合的专业系统平台,实现包钢重轨型材轧制数字化技术及应用研究。付款条件:1.签订合同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经费的20%; 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第一、二阶段研究内容(详见合同),通过甲方组织的阶段验收评审,收到乙方开具的该阶段费用的正式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经费的50%;3.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研究内容和技术目标,通过甲方组织的结题验收评审,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经费的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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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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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新产品研发数字化仿真模拟系统开发应用 |
无 | 具有2020年至今有过数字化仿真模拟研究的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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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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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5/30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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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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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6/01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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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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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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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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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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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包钢股份 总工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杨宏宇 联系电话:13664022597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鹏芬 0472-2669661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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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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