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武汉航道处(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搜救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江武汉航道处(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搜救无人机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周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搜救无人机采购项目(含无人机设备、热成像双光挂载、喊话挂载、抛投器挂载、无人机平台及无人机操控人员证照培训等) | 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日历天内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样机现场验证,且一年以内提供技术保障任务及演示活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8.50 |
合计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 28.50 |
备注:本项目实际完成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开标会开始时,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8日09:00至2022年5月10日17: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应急救助科。
3.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应急救助科报名。
3.4询价文件售价: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时。
4.2响应地点: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三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开启时间地点:2023年5月22日 9:00时 长江武汉水上应急救助基地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谢工
2.项目联系电话:82767290
3.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17号长江航道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