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动车组高级修配件采购项目重招公告
招标编号:CRMBM2022-057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动车组高级修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
项目采购方式审批表款源依据保持一致(专项业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不成功,进行重新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A01包:CR400BF/BF-A/CRH380B(长客平台)动车组大修用物资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书,并明确代理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代理证书、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属行政许可、强制认证、CRCC采信目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主机厂或铁科院颁发的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当该证书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招标产品名称、规格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相应产品供货合同;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时,必须提供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3.1.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它要求:无。
A02包:CR400AF/AF-A/AF-B(四方平台)动车组大修用物资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书,并明确代理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代理证书、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属行政许可、强制认证、CRCC采信目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主机厂或铁科院颁发的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当该证书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招标产品名称、规格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相应产品供货合同;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时,必须提供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3.1.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它要求:无。
A03包:CR400BF/BF-A(唐车平台)动车组大修用物资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书,并明确代理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代理证书、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属行政许可、强制认证、CRCC采信目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主机厂或铁科院颁发的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当该证书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招标产品名称、规格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相应产品供货合同;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时,必须提供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3.1.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它要求:无。
A04包:YJ105A(永济平台)牵引电机大修用物资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书,并明确代理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代理证书、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属行政许可、强制认证、CRCC采信目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主机厂或铁科院颁发的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当该证书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招标产品名称、规格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相应产品供货合同;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时,必须提供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3.1.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它要求:无。
A05包:YQ-625型(株洲平台)牵引电机大修用物资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书,并明确代理产品范围、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代理证书、协议需经委托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应明确由委托代理单位(生产厂)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生产资质:投标产品属行政许可、强制认证、CRCC采信目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主机厂或铁科院颁发的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当该证书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与招标产品名称、规格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相应产品供货合同;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铁路车辆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时,必须提供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3.1.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它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 href="
4.2购买须知:
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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