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HYHA2022-2724
3、招标范围:
1标段(A项):济南、淄博、泰安、枣庄、菏泽、聊城、威海、东营、莱芜
2标段(B项):济南、淄博、泰安、枣庄、菏泽、聊城、威海、东营、莱芜
3标段(C项):烟台
4标段(D项):潍坊
5标段(E项):德州
6标段(F项):滨州
济宁、临沂、日照三家分行现有催收合同到期后,即采用本次1、2标段招标结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6个标段:
| 标段 | 标段名称 | 对应项目 | 最多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机构 | 服务期限 |
| 1 | 济南等9家分行专业催收公司委外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服务济南等9家分行的专业催收公司催收外包(A项) | 5家 | 济南、淄博、泰安、枣庄、菏泽、聊城、威海、东营、莱芜 | 2年 |
| 2 | 济南等9家分行法务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服务济南等9家分行的法务催收外包(B项) | 5家 | 济南、淄博、泰安、枣庄、菏泽、聊城、威海、东营、莱芜 | 2年 |
| 3 | 烟台法务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烟台法务催收外包(C项) | 1家 | 烟台 | 2年 |
| 4 | 潍坊法务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潍坊法务催收外包(D项) | 1家 | 潍坊 | 2年 |
| 5 | 滨州法务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德州法务催收外包(E项) | 1家 | 滨州 | 2年 |
| 6 | 德州法务催收 |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外包项目/滨州法务催收外包(F项) | 1家 | 德州 | 2年 |
注:
(1)如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10家时,则按选聘单位数量与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以1:2的比例选定,计算出现小数时向上取整。
(2)上表中烟台、潍坊、滨州、德州等二级分行也可使用省行选聘的合作单位进行本项目服务。
(3)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中标标段一、标段二,若同一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均达到入围名次,则只入围标段一,标段二由后序投标人依次递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 style="font-size:12.0000pt">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及辖属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专用条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标段二至六专用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拥有金融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执业律师在3人(含)以上(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拟指派的团队律师有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执业声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惩戒记录,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经验及良好业绩;
8.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连续执业5年以上,无惩戒记录,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法律理论及实践扎实,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第一步:有意参加者请登录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链接: style="font-size:12.0000pt">,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第二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电子邮箱(hyhawb007@):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③财务报告;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⑤标书费汇款凭证。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接受。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支付方式:电汇;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5159101040022530;开户行:农业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行号:10345101591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网站(https://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tyle="font-size:12.0000pt">)网站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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