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长安街办公楼电动窗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长安街办公楼电动窗维修项目。
长安街办公楼玻璃幕墙电动开启窗共计833扇。长期使用出现电机损坏,支架变形,电窗下坠无法正常开启,系统反馈不准等问题。需要维修数量为48扇,其中:电动窗体下沉需维修更换支架进行调试41扇;电动窗电机损坏31只需维修更换。
二、资金预算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79.94万元。
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公司运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开发银行拒绝参加公开采购活动的。
(六)近三年(2020年2月以来)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七)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 锋 88309459,孙宇栋 8830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