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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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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包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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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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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R23020181 | 项目名称 | 包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公开招标采购 |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2/21 -- 18:45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2/17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2/23-- 09:00 | | 项目类别 | 原料 |
单价 | 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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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R23020181备注:1.供应商中标后需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炼焦煤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00万元/煤种。在包钢采购中心燃料欠款(包含财务余额与货到未结算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押金额度的供应商可以用燃料欠款充抵,欠款不足或新供应商竞价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至足额。当供应商发货后燃料欠款大于履约保证金押金时,燃料欠款划转至履约保证金账户,所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可无息退还。2.供应商中标后需签订履约承诺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10%,最高不超100万元。在包钢采购中心燃料欠款(包含财务余额与货到未结算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押金额度的供应商可以用燃料欠款充抵,欠款不足或新供应商成交,使用履约保证金押金冲抵。3.若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限制其全部竞价品种6个月交易资格。4.若成交人在供货期内实际到货量<60%时,按照实际欠到量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扣款金额=(100%-实际到货量/合同量x100%)x履约保证金,限制其3个月的交易。5.若成交人在供货期内60%≤实际到货量≤95%时,按照实际欠到量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扣款金额=(100%-实际到货量/合同量x100%)x履约保证金,如连续两月违约,限制其2个月的交易。6.若成交人在供货期内实际到货量>103%时,超量供货部分零元结算。但如火车发运,需将合同量与火车列数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到货量,即超出履约率下限不足一列的到货量免予考核。7.本次公开招标量为0.5万吨,供货商起报量0.5万吨,要求汽车运输,卸车地点为包钢庆华煤焦化工分公司(西区)。8.供应商如成交煤焦化工分公司本部或稀土钢板材区域时,根据生产需要,卸车地点可以进行互转。9.汽运车辆必须满足包钢排放管理,焦化本部使用国六或新能源车辆,否则不予进厂。火车发运的供货商必须按要求进行铁路发货预报。 |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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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ZR23020181,包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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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公开招标采购 |
(由于西区调整计划较晚,公开招标周期较长,涉及跨月)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送货完成 |
全部挂账后次月支付80%货款,6个月后付剩余20%货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80,000.00 | 详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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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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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为了保证发运的真实性、有效性。投标人每一品种最多填报三个发运地点。并承诺发运的煤炭产品均来自本次投标文件中生产商,如违反承诺,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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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钢股份采购中心2023年2月计划调整煤焦化工分公司长焰煤045050(西区汽运)公开招标采购 |
1.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
|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煤炭供货合同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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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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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2/21 18:45: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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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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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2/23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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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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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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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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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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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印浩 联系电话:18547281676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0472-2669625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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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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